各班级:
按照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通过复查了解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真实性,重点对春季助学金发放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工作在我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各班级成立复查小组,具体落实本班的复查工作。
2、复查内容包括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认定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有明显的不恰当消费或严重违纪情况。具体参照《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第十条。
3、各班级复查工作小组组织对本班的所有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复查,对于反应比较强烈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或获得助学金的学生进行重点调查。主要复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班级同学公示,无异议后经年级辅导员上报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
4、异议处理:若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在接到异议材料后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将做出合理的调整。如对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复议。
5、复查结果报送要求:
时间: 4月23日下午5点前
材料: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需班级复查小组签字);19春贫困生数据库电子版;贫困生复查结果公示表(纸质版,班级复查小组签字);复查情况报告电子版、纸质版(班主任签字)。
以上材料请按时报送年级辅导员处。
机电工程系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