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定于2019年5月24日为通过校医院转诊到上级医院诊疗的同学报销门诊诊疗费。
具体安排:请各班班长集中将通过校医院转诊到毓医及莱山分院的同学的门诊诊疗发票及病历收集完整,并标明姓名、班级、学号、电话,于5月22日(本周三)下午5:00前将发票统一交到二教A521都老师处。
请各班:只集中收集通过校医院转诊的、需要外出做检查治疗的发票,所有外出检查做CT、拍片等的同学,我们都告知不要在外院取药,因为同样的药品贵很多倍,或是不属于医保报销规定范围的药品,学院服务站的同类药品完全可以治疗。学院财务处每年将每名同学的140元医保经费全部上缴到烟台市医保处,由医保处掌控支出,先期每人拨付50元使用,超支后报销经费须向医保处申请批准拨款少量资金后才能支付,总报销金额有所限制!责令由各学院医务人员严格把关,据病情轻重慎重用药,违背原则地多花医疗费用或其它原因导致了医保超支,由卫生服务站的相关工作人员承担全部的超支经费。所以希望各系分管老师明确并理解。对此学院各部门领导都有难处,切莫勉强要求签字。驻烟医保文件规定,凡未通过校医院转诊,私自外出检查治疗的,不予报销,不要收集发票;挂号费、病历工本费等不报销;外院的检查费及个别治疗费中的项目是否属于医保报销的范畴及报销比例,都必须严格遵照《山东省医保报销目录》执行。上级医保部门每年都要对各高校学生的医保执行情况,依据病历、原始发票、处方等进行审计督查,专款专用。
因为无法掌控参保学生在外地就诊的具体真实情况,所以各校医保政策都规定,参保学生在外地实习见习期间、节假日等在外地门诊就诊者,每年度限额报销比例按照医保文件规定执行。
另外:参保学生的住院经费不是由学院报销。在烟台本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院后直接在所住医院报销;在山东省内可联网医疗机构住院(具体是否联网可自行与医疗机构进行沟通),在办理住院手续后,出院手续之前,务必提供相关材料,用手机拍照发至ytlsylbx@126.com,并电话联系烟台市莱山区社保处0535-6717948,告知具体情况,社保处审核后会电话告知学生处理结果,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在医院联网结算。
学院对需要外出到上级医院检查的医保学生所付的门诊医疗经费,每半年报销一次,上半年6月初,下半年12月初。
届时另行通知。
文经学院卫生服务站